[5199590]大江网友: 2014-02-12 06:52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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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双轨制就是搞特权,就是别有用心搞乱中国,同在一个国家,工资相差几千元,合理吗?退休职工几十年为党为人民流血,流汗,他们差哪了,他们就好比战争死去的烈士,无人问,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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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5332]大江网友: 2014-01-09 11:37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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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大作后下点毛毛雨,管不了什么,但是个安慰吧,人家事业公务员没有雷声却大于倾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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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9101]大江网友: 2013-03-20 09:19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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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以上意见,但我要说的是高级职称人员多加养老金很不合理。我介入过评聘高级职称工作,其中有许多假的,是依领导的指意成批上报的。真正在科研方面立过大功的中级职称人员却得不到每次倾斜的待遇。话又说回来:有本事在工作中得待遇,退休后去打工。都是闲着拿养老金。为什么每次要倾斜多加,自己都不好意思。关键是制定政策的人从自身利益出发胡搞的。他们在有意制造社会矛盾,想搞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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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434]大江网友:旧事重提wq 2013-02-28 07:43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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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养老金的调整是社会性的民生、民心工程,要合法、要公正、要合理,要考虑多数人的利益。国家现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最大的问题是有两个不公平!一是双轨制,即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不一样,公务员平均要高好几倍!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养老金中实行向高职人员大度倾斜的特殊政策极其不公正、不合法,社保初建原则应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但政府破坏了这一规则!
向高工倾斜也是一种向“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倾斜。像高工倾斜并不公平正义,向高工倾斜是在双轨制的矛盾中又制造了新的矛盾,是分化瓦解民心凝聚力的做法。“退休待遇双轨制”的特权思想直接违背宪法、党章。是对工人阶级的侮辱和歧视,是对共产党立党遵旨的背叛!向高工倾斜也是一种向“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倾斜。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制定退休双轨制的官员一定是特权思想在作怪,制定退休双轨制显然是以权谋私,拥权自肥,是岐视和剥削企退职工。是否取消退休双轨制正是考验政府官员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少数官员服务的有效办法。全国老百姓正拭目以待。
企业社保养老金调整应严格遵循社保初建原则,应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应该严格按照缴费的时间、缴费的多少确定,可以考虑结合当前物价情况、结合历史实际,适当照顾那些早退休、养老金偏低的老同志,这应该是基本原则,
否则就是侵占大多数缴费者的利益,就是公开的违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但是政府没有承诺,没有严格遵循,带头破坏了这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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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892]大江网友:旧事重提wq 2013-02-25 09:13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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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社保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在各个地区都已相继出台实施。但是贫富差距越拉越大,高的越长越高,低的离平均线还是最低,广大退休人员还是不满意,认为不公平!究其主要问题就是决定社保政策的领导不按规定原则,社保建立初衷应该是按在职期间缴费多少,来定退休后领取退休劳保费数额,并且要结合当前物价情况、结合历史实际,适当照顾那些早退休、养老金偏低的老同志,这应该是基本原则,也是站在大多数人利益考虑制定政策的出发点。但是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只有上海的方案符合这个原则,对偏低人员有些欠缺,其它地区都差,北京方案最有问题!尤其是给高职人员多长120至220元的政策不仅不合法!也极不公平!此政策违反按缴费原则领取养老金规定,每次多给高职人员多涨30至60多年工龄的钱!这个政策已经坚持了12年!凭什么要让大多数人的利益向少数人倾斜!这些高职人员在岗时大部分都是领导干部,已经多拿了高工资、高津贴,退休后,他们领取的养老金已考虑到这些因素,为什么现在还让他们再重复的、大幅度的再侵占低收入人群的社保养老金,简直不能理喻!从调整12年来的结果看,只能是差距越来越大,为什么10年前工龄1年3.5元,现在还是1年3.5元??凭什么高职人员的“特殊政策”10年前是30元,现在提高到120元至220元?退休前在不同岗位都是为社会做贡献,退休后在社会上养老应有平等的尊严,不应再分三、六、九等!北京的方案不合法、不公正、不合理、给社会造成不和谐。社保养老金的调整是社会性的民生、民心工程,要合法、要公正、要合理,要考虑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考虑少数人、领导集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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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888]大江网友:旧事重提wq 2013-02-25 08:39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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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实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最大的问题是有两个不公平!一是双轨制,即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不一样,公务员平均要高好几倍!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保养老金中实行向高职人员倾斜的特殊政策极其不公正、不合法,社保初建原则应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机制,但政府没有承诺破坏了这一规则!政府部门可以算算账,10年前一年工龄3.5元,高级职称“特殊政策”可多长30至60元多算工龄8至16年,过了8年一年工龄还是3.5元,但是“特殊政策”高级职称每月多长120至220元,相当于多计算工龄34至60年,这个政策明显对大多数企业退休职工不合理,同时也违背了社保按缴费多少领取养老金的原则,如果此不合法、不公平的政策再执行下去,不仅分配差距越拉越大,且不和谐因素也在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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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466]大江网友:友 2013-02-21 23:53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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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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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464]大江网友:友 2013-02-21 23:51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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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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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880]大江网友: 2013-02-18 14:57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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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缴费原则给高职人员多涨120元至220元“特殊政策”不合法
一、“特殊政策”不合法:社保初衷的规则即原则,应该是按在职期间缴费多少,来定退休后领取退休劳保费数额,但社保局领导出台的“特殊政策”给高职人员多涨120元至220元,严重违背了缴费原则,侵害了广大缴费者的利益,使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出现了上缴费用相同甚至多上缴,而退休后领取劳保费用、甚至差很多的问题,明显地损害了企业广大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制定社保政策由社保局领导垄断,没有最低阶层的代表参加,不能代表广大缴费者的利益,“特殊政策”不合法!!
二、“特殊政策”不合理:10年前,职工的一年工龄按3.5元标准测算的,现在退休工人月平均工资是过去的多少倍,现在物价是过去多少倍,如果要继续沿用一年工龄3.5元标准明显不合理。同理而论,社保基础养老金按职工一年工龄3.5元标准计发,这个标准至今没有变化,而“特殊政策”中给高级技术职称人员额外增加的数额每年都增加,由原来最低30元,增加到现在的最低120元,原先增加30元相当于增加8年工龄,现在增加120元相当于增加34年工龄,因为这个“特殊政策”造成了现在极端不合理的后果,使享受到“特殊政策”的人多拿好几倍,凭什么当年缴费一样,现在退休后增加退休费差距这么大?为什么??社保当局为什么要坚持12年“特殊政策”,致使每次调退休费时,广大退休职工越来越吃亏、差距越拉越大,永远无法享受改革的成果,“特殊政策”极其不合理!!
三、“特殊政策”不公正:过去企业评定高级技术职称是有限的,一个几千人的大企业名额只有几个,基本上都是厂长,总经理,总工,总会,总经等领导占用。除当领导的有机会被评定高级,一般从事技术,科研人员很难升到高级。在基层,中级科技人员是我国科技工作主力军,肩负一线科研,技术开发重任,理应受到尊重。这些人员在工作岗位时的贡献,有人甚至比某些领导和有高级职称人员还要大,但工资收入与有高级职称人员差距并不大。退休以后,尤其是这八年实行的“特殊政策”,退休工资收入分配差距却被人为造成的越拉越大,企业职工在岗工作时,国家、企业已按个人岗位职务的责、权、利及贡献给了相应的工资收入及各方面的福利待遇,退休时,计算社保退休费已按职工在岗收入水平拉开差距,现在退休后又人为扩大差距,有些人在岗时虽然没有职务和职称但因有贡献工资收入很高,现因特殊政策,差距拉的太大,实在不公正。
四、“特殊政策”不平等:从以往的政策讲,在企业调整工资时高级和中级一样受到重视,在企业高级和中级科技人员的工资相差并不多,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高级和中级职称都额外加钱,这时也没有丢下中级科技人员。另外从各省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补贴时,也不是只给高级职称人员补贴,中级职称人员也一样享受补贴,高级和中级补贴额相差百份之十左右。怎么到了企业调整养老金时,就把中级科技人员排除在外呢?这样做在企业退休职工内部又造成新的不公,以吉林省为例连续六次单独给高级科技人员调工资计320元,2012年一次就多调500元,这些年给他们多调的工资(820元),比一个中级科技人员七年普通调整的工资总和还多。如:现在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以及大部分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在职期间,已享受了相应的待遇,且又有机会评上高级职称,在计算退休养老金费用时,已比普通职工高出很多,甚至几倍。退休后,他们与普通职工一样都不在岗,因调整养老金有“特殊政策”,他们至少要比普通职工每次高出2倍以上,致使差距越来越大。
五、“特殊政策”不和谐:18大以后,我们的总书记和总理多次在报告中、在大会上讲“让人在社会上生活的要有尊严”,“共同享受改革的成果”可是当人在退休后,由于这些“特殊政策”人为的造成差距,而且越来越大,让人的面子都没有,到哪去找尊严?为什么职工退休到社会养老,还要分三六九等?为什么在有毒有害岗位、高温高压高空岗位多年工作提前退休的人无人问津照顾?这些弱势低收入的企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由于谁考虑?!!邓小平同志强调:如果改革的结果造成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请政府有关部门三思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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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30]大江网友:abc浅尝辄止 2013-01-24 13:43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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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养老金各省市、地区执行的政策不一样,政府应该管管,否则问题太多,不利于社会和谐。一个人不论在什么岗位工作,都是为这个国家、为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应该有尊严的在这个社会生活。但由于增长养老金政策不公平合理,使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差距越拉越大。2013年上海出台的社保养老金方案比北京的方案有进步,但对低收入的人员还是欠公平。北京的方案最有问题,特别是“特殊政策”,搞的不合法、不公正、不合理,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后凭什么违反缴费原则多拿120至220元,相当于多算了34至60年的工龄??社保养老金的调整是社会性的民生、民心工程,要合法、要公正、要合理,要考虑多数人的利益,这些要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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