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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俗河镇政府“公开”三公消费 三公消费回函被晒在网上,网友发帖鼓励;镇党委书记称辖区居民都可申请知晓三公消费 本报记者李志宏湘潭报道受去年李劲松律师向国家多个部委申请公开三公消费的启示,网友“廖红波A”向湘潭县易俗河镇政府等几家基层政府单位申请公开三公消费。5月16日,“廖红波A”将湘潭县易俗河镇政府向其回复的三公消费清单晒在了微博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围观。微博发布者“廖红波A”称:“这可能是中国目前乡镇一级第一份主动公开的三公消费”。 向多家基层政府申请公开三公消费 据微博认证,“廖红波A”为媒体从业人员,实际身份为《香港商报》驻湖南记者廖红波,他的老家在湘潭。廖红波受某社科研究单位的委托,撰写一篇关于城乡建设的文章,其中需要一些三公消费的数据作为依据。廖红波想到去年李劲松律师曾向国家多个部委申请公开三公消费,那么基层政府单位的情况会怎样呢?4月下旬,廖红波向湘潭县的2个乡镇和其他地区的几个基层政府单位发出了公开三公消费的申请。 没有答复,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无论内容是否公开,单位都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给申请人答复。然而,廖红波的申请迟迟未得到答复。 随后,廖红波向湘潭县人民法院起诉易俗河镇政府,法院也已立案受理。然而,第二天他就接到了易俗河镇政府的电话,答应回复其申请。5月11日,廖红波收到了易俗河镇政府的回函,较为详细地答复了廖红波的要求。据易俗河镇政府回函显示,2011年该镇政府三公消费:公车运行和租车费17万多元,会议和公务接待169万多元;2012年一季度:招待费22万多元,会议费4.7万多元,公车运行费2万多元。 网友纷纷发帖,鼓励公开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12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要求地方公布三公消费。但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更多的是针对县级以上政府的三公消费监管则是空白。 | ||||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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