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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持枪副局长涉嫌非法拘禁被抓 “牛豪当时确实拿着枪威胁我,而且不只我一个人看到了。” 4月9日下午,遭到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威胁的被打者袁虞卿主动联系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要一五一十、实事求是地还原被打的经过”。 另两名被打者郭存根、周大增也先后致电记者。他们都表示,自己不存在“敲诈勒索”的情况。 4月10日上午,漯河市官方公开回应了牛豪等人殴打袁虞卿、周大增、郭存根等人的案件调查进展,称牛豪“持枪”威胁的情节属实,但牛豪供述是玩具枪,“公安部门正在对该玩具枪是否涉案进行调查”。 至此,关于这起案件中“持枪”的情节,官方已给出初步结论。 报警后,车上多出5000元 在这起纠纷中,自称《党的生活》杂志社工作人员的袁虞卿是3名被打者中与牛豪等人接触时间最长的人。 袁虞卿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3月27日中午,他接到郭存根的电话,说有两个朋友来漯河采访,想让他带路。那时,他不知道来者何人,也不知道要去采访何事。 “他们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是《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耿某,一个是‘中国报道’的朱某。”袁虞卿说,“他们开着一辆郑州牌照的黑色小汽车。” 随后,袁虞卿带着两人开车来到漯河市孙庄乡的一处在建工地(即本报4月9日报道中提到的“河畔雅墅”记者注)。“我们在工地上也就待了不到10分钟。”袁虞卿说,“当时工地上还在盖楼。” 随后,他们3人又前往距离工地约200米的漯河市同利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因为当时听说其是“河畔雅墅”的开发商。 “耿某他们进去了,我直接上了二楼,没有和公司的人交谈。”袁虞卿说,等他下楼时,耿某他们也谈得差不多了,整个过程大约10多分钟。 随即,他们驾车离开。行驶至建设路某小区附近时,袁虞卿等人乘坐的车被一辆牌号为“豫LN9999”的黑色奥迪车拦下。“车上下来4个人,其中一个是之前在那个中介公司见过的经理刘某。”袁虞卿回忆道。 双方发生了争执,耿某和朱某遭到围攻。袁虞卿没想到会惹出麻烦,于是和其中一名寸头、微胖的男子(事后得知就是牛豪)说,他是本地人,不清楚耿某等人是来做什么的,与此事无关。牛豪在查看了袁虞卿的身份证后,没有打他。 其间,袁虞卿等人想打电话报警,但手机被抢下。但随后有过路群众报了警,双方随后被带到漯河市顺河街派出所接受调查。 “报警、出警的情况,顺河街派出所都有记录。”袁虞卿说。 在派出所,刘某向警方表示,他们公司遭到了“假记者”的敲诈勒索,但耿某出示了记者证。随后,警方开始做双方的工作,调解该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插曲有两名自称是沙北派出所刑警队的警察来到了顺河街派出所,说要把耿某等人带走了解情况。在一番协商之后,耿某等3人被要求坐上沙北派出所的警车,他们开来的车则由刘某等人驾驶。 等到3辆车开到沙北派出所时,耿某等人查看自己的车内物品,发现驾驶座附近多出5000元。 “耿某就问我,说你知道这个事情不,这个钱是不是你拿的。我说我不知道,我没拿钱。”袁虞卿回忆道,“然后刘某等人说这5000元是我们敲诈勒索他们公司的。” 刘某一方坚称耿某等人敲诈,耿某一方坚决否认。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这笔钱被视作“开车的抽烟时人不小心掉下来的”。 但袁虞卿对此提出了疑问:“为什么在顺河街派出所调解时,会有沙北派出所的警察介入?为什么开车离开时,不是由警察开车,而是让刘某一方开车?” 他告诉记者,从沙北派出所过来的两名警察与牛豪、刘某等人之间举动来看,双方比较熟。 送人离开,再度被截 从沙北派出所离开后,已是傍晚6点。耿某向袁虞卿表示,他和朱某要先回郑州,不在漯河逗留,并让袁虞卿找人送他俩上高速公路。 “于是,我给我的朋友李某打电话,他的司机开车带他过来和我们会合。”袁虞卿说,“然后,我坐上我朋友的车。我们的车一路带着他们从漯河北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 原本以为纠纷就到此为止了,但返程中发生的事儿让袁虞卿感到情况不妙。 “我们把耿某和朱某送上高速路后,就折返往市里走。车开到北环的时候,又被他们给截下了。”袁虞卿说,“这一次,他们有4辆车,十多个人。” 袁虞卿告诉记者,第二次拦截他们的4辆车都没有挂车牌,“可能是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其中一辆,就是早先挂“豫LN9999”车牌的黑色奥迪车。 “持枪”的情节在这一刻上演。 |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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