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
□严管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 □小餐饮整规试点扩大到全国10%的县区 □学校食堂年内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富子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明确提出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安排指出,各地要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非自制食品,依法予以处理。 安排要求,各地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努力实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进一步扩大整规试点范围,力争各地达到10%的县区开展整规试点,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全面开展整规试点。 安排提出,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理无餐饮服务许可、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条件不达标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年底前各类学校食堂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严查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配送、分餐、留样等各环节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时整改,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准入资格。 | |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
|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8684973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