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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为了营救14名登四姑娘山的驴友,当地出动上千人耗费近13万余元。19日,四川登山协会秘书长高敏接受采访时称,这些登山者将会陆续收到由四川省登山协会统一寄出的罚单。 高敏说:“《登山管理办法》规定,在实施体育竞技探险活动期间,必须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申报备案,他们没有进行申报备案,对他们处罚了1500元人民币。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建议,两年内禁止他们到四姑娘山景区进行这种户外运动,可以进行旅游。”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对私自进山探险被营救人员开出罚单。因此,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近年来,参与户外及登山运动的人越来越多,由此造成的被困遇险情况也不断发生。对于这些登山者是否应该承担营救费用一直存在争议。 | |
来源:( 京华时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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