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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6月11日消息:撞死母女两人,肇事公务员照常上班?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广东河源市东源县公用事业局公务员廖浩撞死母女俩后照常上班。对此,10日下午,河源市公安局向羊城晚报证实,事故发生后,由于所在单位担保,并没有对廖浩采取措施,等事故责任确定后再采取措施。 母女两人到河源仅仅20天 5月20日上午,在河源市城区雅居乐路段,来自江西吉安的24岁的杨爱蓉抱着3岁女儿韩文婕,横穿公路斑马线时,被一辆从河源市区往东源县城方向行驶的皇冠牌小轿车撞飞,当场毙命。 6月10日,警方传给羊城晚报的《河源“5·20”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在5月20日上午9时10分,肇事车牌为粤PL1222,这辆轿车的所有人叫陈×,是廖浩的表妹。 记者多方探寻得知,当时轿车车速很快。有目击者反映,遇难母女被撞飞近20米远。现场留下一道明显的紧急刹车痕迹。肇事小轿车车头前挡板和左车灯已损毁,前挡风玻璃部分破裂,有明显的被撞凹陷。 事发时,河源有记者赶到现场采访,当时,现场处理的交警称,肇事车辆时速在100公里以上。 一起车祸造成母女两人当场死亡,肇事司机当时是报警,还是逃逸?警方和媒体的说法有很大不同。 河源市公安局的情况报告说:“事故发生后,廖某马上用自己手机向‘110’指挥中心报案(指挥中心显示其报案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9时13分),并留守事故现场等候处理……现场处置完毕后,廖某被直属一大队办案民警带回大队接受调查。” 不过,当地媒体报道称:“当地交警告诉记者,该肇事司机姓廖,是东源县某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逃逸,随后被当地警方控制。” 撞死两人能否取保候审存疑 廖浩肇事后是如何处理的? 河源市公安局介绍说,廖浩所在单位为廖浩提供担保,保证廖浩随传随到。警方表示,待此案有关的检验、鉴定完毕后,警方将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尽快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若廖浩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羊城晚报记者致电廖浩所在单位———东源县公用事业局局长杨国雄。他说,廖浩是公务员,事发后就再也没看到廖浩。局里一直协助警方处理这起事故,一定会配合警方做好工作。而有网友在各论坛发帖称:“我是5月30日给廖浩打的电话,他还在单位照常上班。” 对造成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是否适合由单位担保?有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明确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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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羊城晚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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