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
视频截图。图片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消息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致中控告《壹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案今(16)日上午开庭。高雄市地方法院正式宣判,法官认为《壹周刊》报道无误,陈致中“确有召妓事实”,《壹周刊》记者无罪,全案驳回。 陈致中一直不满《壹周刊》报道他疑涉召妓,今年7月26日向高雄市地方法院提告《壹周刊》损害名誉,要求恢复名誉和求偿新台币200万元。 高雄市地方法院表示,经过通讯记录、手机、号码的交叉比对,认定涉案的2个号码确实都是由陈致中使用;且法院多次向陈致中住所调阅当天的监视器画面,管委会却不愿意提供本应该是对陈致中有利的监视器画面当作证据;加上陈致中并没有出庭为自己辩驳,法官认为《壹周刊》记者报道经过查证,合乎事实,属新闻自由,驳回陈致中提告。若陈致中不服,可于20天内再提起上诉。 据报道,陈致中7月间在高雄市参加庙会活动时,曾在庙前向神明发誓:“如果有召妓就退出选举!”如今判决出炉,陈致中动向引人关注。(中国台湾网冯存健) | |
来源:( 中国台湾网 ) | |
|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