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进入论坛】 | |
红网长沙9月29日讯(记者洪湾)今日,记者从湘西州委政法委获悉,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给予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9·4案件发生后,湘西州、凤凰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追究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袒护。目前,对5名涉案人员已依法逮捕。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公安队伍管理中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龙江予以免职,对分管交警工作的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予以免职,对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同时,为严格公安队伍管理,深刻吸取教训,严防发生类似事件,坚持从严治警,州公安局已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县公安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深入查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纪律、执法问题,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坚强警队。 目前,案件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 |
来源:( 红网 ) | |
|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