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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获两名当事人相关文稿,谢朝平被刑拘前两天文章披露警方进京办案细节;《火花》杂志社原执行社长详解增刊出版过程,质问渭南警方“抓人”是奉谁之令? 南都记者上官敫铭发自北京 9月3日,谢朝平的妻子李琼踏上了开往陕西省渭南的火车。自8月19日谢朝平被警方刑拘以来,李琼与他便分隔两地。此前,李琼在北京整日为谢朝平奔走呼吁。 李琼向南都记者证实,谢朝平在被警方刑拘的两天前(8月17日),曾写过一篇文章,描述《大迁徙》出版前后及被警方以“疑是非法出版物”扣押的经过。 据李琼介绍,谢朝平的电脑及相关文稿均被警察扣押,但该文章谢曾发送给相关友人及媒体界人士。南都记者获得的这篇文章显示,谢朝平记录的时间跨度为6月26日至8月17日。 昨日,身陷渭南“书案”的《火花》杂志社原执行社长魏丕植对南都记者称,反对渭南警方的做法。该案中,鉴于媒体对杂志社操作《大迁徙》一书的相关细节不甚明了,魏丕植在财新传媒网站撰文阐释了出版经过。在该文中,魏丕植对该案提出了“九大不解”,其中,质问渭南警方“抓人”是奉谁之令? 南都获得了上述两篇文稿的授权(“谢文”为谢朝平妻子李琼,“魏文”为魏丕植授权),两篇文稿相互照应,渭南“书案”发生之前的种种细节由此浮出水面。 出书一波三折以增刊形式出版,由谢朝平自费并书面承诺:不刊登广告,不卖钱,只限赠阅与交流。 据上述谢朝平的文章自述,2006年5月中旬,作为检察日报《方圆》杂志的记者,谢朝平接到了报社委派调查渭南移民的选题。据了解,当时采写题为《655次举报》的报道,被渭南市相关方面成功公关而下版未刊。 谢朝平写道,“但这次采访的经历却使我有了意外的收获———采访到了谁也没有采访到的原渭南地区移民办主任程远,从程远和‘灭火队’处获得了近10公斤的材料———从那一摞厚厚的材料里,我终于明白了渭南市在移民问题上发生这一切的原因”。 库区的现状和移民的苦难,促使谢朝平产生记录这段历史的冲动。从2006年下半年起,谢朝平曾6次去三门峡库区采访调查,并开始了写作工作。 2009年底,原名为《移民》的报告文学脱稿。自此,谢朝平开始联系出版事宜。 据谢朝平的自述文章称,第一家联系的是某出版公司,但得到的回音是“稿件很好,但目前我公司不宜出版”。谢朝平一名在中央电视台工作的朋友,帮忙联系了另一家出版社,但编辑要求将书稿中的地名、人名和写作背景隐去。此提议遭到了谢朝平的反对。 谢朝平的第三次努力,是将书稿寄给了广州市某出版社。经过出版社编辑的努力,该出版社同意谢自费出版,但在商议具体出版事宜时,出版社方面遭到了阻力。对此,谢朝平称系电话受到了渭南有关部门的监听。 据魏丕植授权南方都市报使用的文稿显示,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在魏等人去拜访诗人、剧作家任彦芳之际,在任的家中第一次见到了谢朝平。那天,关于谢朝平文稿的事情,两人进行了简单交流。 5月初的一天早上,谢朝平将两袋文稿送到了魏丕植的办公室。魏粗略翻阅文稿并听取了谢的介绍后,建议可以《火花》增刊的形式自办发行出版。魏丕植说:“只是增刊一定不能刊登广告,不能卖钱,而且你还要自费印刷,但我们这里不要你一分钱。” 据魏丕植称,经《火花》文化创意产业编委会研究,正式向谢朝平提出报告文学以《大迁徙》为名,以《火花》增刊形式出版,由谢自费,并要谢朝平书面承诺,不刊登广告,不卖钱,只限赠阅与交流等。 在5月19日左右,谢朝平去了《火花》杂志社,《火花》杂志执行主编陈荣麟等人与他谈了上述意见。谢表示同意并向杂志社递交了承诺书。5月20日,谢朝平又向杂志社提交了申请书,申请书中说:“增刊不刊登广告,不在市场上销售,只给一些移民和有关部门作为史料保存之用等。” 据了解,魏丕植自称因要出差,就口头交代秘书王天永给谢朝平出一个同意印制增刊《大迁徙》的函。5月24日上午,魏见到王天永给谢出的函后,对印制1万册深感疑惑并致电谢朝平“你不是只作赠阅交流和史料保存之用吗,为什么要印那么多啊?” 由此,魏丕植自己起草了“紧急通知”。“我在电话里要求谢朝平将原函退回作废,按‘紧急通知’精神执行,谢朝平当时同意了。”魏丕植称,托人将“紧急通知”送给谢朝平,并将原函收回作废,后来就再没有过问此事。 对于“紧急通知”一事,南都记者从谢朝平妻子李琼处得到了证实。但李琼称,“紧急通知”是在8月15日才送到谢朝平手中,“由于老谢觉得给杂志社添了麻烦,才签了字”,李说。对于以上细节,谢朝平被捕前两天写下的文章则记录如下:15日,找杨谈,当天晚,小王来我处,让签字,杂志社约定只印500份,目的是把责任揽过来,免得公安去骚扰;这样很危险,但已给杂志社添很多麻烦了,签字时,给王讲,渭南的移民已复印了杂志社原来同意印1万左右的文件。 8300本《大迁徙》被封杂志社质问渭南方面:为什么怕事实、史实见读者见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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