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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绑架强奸初二女生后将其杀死分尸
www.jxnews.com.cn   2010-05-05 08:41:17    来源:新文化报   编辑:骆寒蕾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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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羁押期间还曾参与殴打他人

      新闻回放:2009年3月30日中午,抚松县泉阳镇一名初二女生晓云(化名)在上学路上失踪。2009年4月5日,晓云家属接到陌生男子索要2万元现金的电话。2009年4月7日,涉嫌敲诈勒索、强奸杀人、碎尸等罪名的于孝鹏被警方抓获。

      本报讯(记者史周)日前,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于孝鹏犯绑架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8岁的于孝鹏是抚松县人,小学文化,无职业。

      据了解,于孝鹏妻子张某今年20岁,也没职业。他们有一个4岁的儿子。于孝鹏供述,因为他没有经济来源,加上要给孩子交学费,所以一直愁钱的事儿。他每天看到住在他家附近的初二女生晓云(案发时不满14周岁)上学路过他家门口,便产生绑架勒索的念头。

      于孝鹏供述,2009年3月30日12时许,他看到晓云独自行走,便以让她帮抬点东西为由,将她骗到他家位于泉阳镇至露水河镇铁路线西侧的老房。他用电话线将晓云手脚反绑,用胶带封住嘴,然后离开。

      当日18时许,于孝鹏来到老房,将晓云奸淫,完事继续将其手脚反绑,用胶带封嘴。

      怕事情败露杀人分尸

      3月31日10时许,于孝鹏得知晓云的家人到处找她,怕事情败露,当晚再次到老房查看晓云的状况,途中产生将晓云杀害之念。于孝鹏用胶带从晓云的嘴部一直缠到眼睛,又用被子将晓云的头盖上。

      4月1日6时许,于孝鹏来到老房发现晓云死亡,便将晓云的衣裤鞋袜脱下,抛弃于泉阳镇至露水河镇铁路线路两轨之间。当日19时许,于孝鹏再次来到老房分尸,装到3个编织袋内,先将部分尸块抛掷老房西侧。

      绑架勒索1万元得逞

      当晚回家,于孝鹏决定盗窃房东的手机给晓云家打电话要钱。4月2日7时许,于孝鹏用钳子将房东家的门锁撬开,在炕上、写字台抽屉内分别盗窃一部手机,然后租用一台三轮摩托车,回到老房装上装有尸块的两个编织袋,来到泉阳老大顶子岔道,将两个编织袋抛弃在树林内。

      当日9时许,于孝鹏返回家中后,与妻子和孩子一起去了母亲家。途中路过火车道时,他发现了晓云的羽绒服。他将妻子送到母亲家,独自返回,将羽绒服放置在铁路边有水泥盖板的水沟内,之后回到母亲家。

      4月5日8时许,于孝鹏将盗得的手机卡放入自己手机中,给晓云母亲打电话,要2万元钱。当日13时30分许,于孝鹏再次打电话询问是否凑足了钱。对方告诉他凑了1万元。于孝鹏让把1万元钱放在向西顶子走的铁路线其指定的地方。晓云母亲表示听一下孩子的声音,还称要多给于孝鹏些钱。于孝鹏欺骗说他们共四人,每人5000元,分钱走人,晓云现在没有跟其在一起。

      晓云母亲不相信,于孝鹏便说顺铁路向西顶子走,到时候让她看看晓云的衣服。当日15时许,于孝鹏给对方打电话,对方称马上要去看小云的衣服。

      当日18时许,于孝鹏来到约定取钱的地点,看到水泥板下放着一个卷着的白色编织袋,里面放着一沓钱,便将钱藏在附近草丛中,然后回家。当日19时许,他来到藏钱的地方,将钱取出放到身上,经清点晓云父母支付的钱全是百元面值,正好1万元。

      4月6日早,于孝鹏将5000元以其母亲的名字存入邮政储蓄所,1700元给孩子交了学费,玩游戏机输掉300元,还给母亲200元,自己留下100元,剩余的全部交给了妻子。盗得的电话卡打完被他扔掉。

      羁押期间参与殴打他人

      8月24日7时30分许,抚松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马焕有从5号监室调入于孝鹏所在的7号监室,因其不停喊叫,该监室的在押人员纪春山、于海、赵付县(均另案处理)及于孝鹏四人对其殴打。于孝鹏在纪春山打马焕有时拿透明胶带将马焕有的嘴封住,并于中午打了马焕有几个耳光。

      8月25日3时许,马焕有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马焕有因多部位大面积机械性损伤导致损伤性休克而死亡。经审讯,于孝鹏对殴打马焕有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一审判死附带民事赔偿

      今年1月22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不公开开庭对此案合并审理(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1月28日,法院对于孝鹏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于孝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余元。

    来源:(新文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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