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国内国际 > 国内新闻 正文
珊瑚虫版QQ侵权案今日开庭未宣判
http://www.jxnews.com.cn   2007-12-20 07:56   编辑: 万文婷

【字体:    】 【进入论坛】 

  新浪科技讯12月19日下午消息,据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今日已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不过未当庭宣判结果。

  此前有法律人士认为,如果腾讯公司指控珊瑚虫作者陈寿福通过捆绑制作珊瑚虫QQ非法获利罪名成立,陈寿福可能会被判处1到7年有期徒刑。

  该事件的起源是,2007年8月腾讯公司联合深圳警方力量,将珊瑚虫作者陈寿福从北京拘捕回深圳,珊瑚虫网站被关闭。2007年12月,陈寿福的律师接到通知,案件将于12月19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腾讯方面强调,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珊瑚虫QQ不仅是侵犯腾讯著作权的侵权产品,更带来用户安全隐患。

  珊瑚虫版QQ侵权案亦深受业内人士关注,目前外界流传诸多腾讯QQ第三方软件版本。除珊瑚虫外,还有飘云、狂人、传美、阿瑞斯、快乐无极、海峰、威雅、雨木林风等。有评论认为,此番开庭审理若陈寿福败诉,意味着外挂QQ将面临全面败退。

  长期关注此事的上海律师游云庭指出,该审判的结果可能不乐观,但他仍然坚持陈寿福只是民事侵权而非刑事犯罪的观点。他曾在新浪博客撰文指出,复制作品进行营利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陈寿福的行为属于修改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只是民事案件。

  来自腾讯方面的最新消息显示,该案件还处于庭审阶段,今天开庭交换了证据,并走了一些相关流程,但未当庭宣判。游云庭对此表示,刑事案件也可能当庭宣判,但这种例子不多。

  腾讯方面亦未披露二次开庭的时间,称这些信息将由法院方面公布。“目前没有关键进展,所有进展与结果将以法院为准,我们不便发表评论。”上述腾讯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新浪科技。

  截稿前,珊瑚虫网站(www.coralqq.com/)仅显示一句文字“19号上午9点半,南山法院”,亦未透露案件的最新进展。(马城)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来源:( 新浪科技 )
*** 大江网推荐内容 ***
-停车泊位日趋紧张 南昌市停车场将向空间发展(图)
-地下水能不能喝一测便知 南昌本月开展地下水监测
-两男子"飞车"抢单身女 青山湖警方赴珠海抓获嫌犯
-张曼玉没被隔离只是普通感冒 男友戴口罩陪就医
-吴尊曾与姚明同场竞技  《南京》日本上映有突破
-公安局政委女儿顶替上学续:被指花5万打通关系
-2名偷车贼被保安绑在小区门口罚跪示众(图)
-小沈阳热背后的冷思考 选官何必迷信经济学博士
-香港TVB女明星减肥真相 甲型H1N1流感下的明星们
-姚明受困犯规阿泰遭逐 火箭翻盘未果湖人1:1追平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
图说世界
大江网新闻排行榜
一周点睛

世界卫生组织说,并没有证据显示猪流感病毒是从猪只传播开来的,这可能是一种人传人的病毒。该组织也表示……『 全文

记者27日从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我省已开启昌北机场口岸的体温探测仪,对入境旅客进行猪流感检疫工作……『 全文
历史上的今天
新闻语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