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毛泽东、瞿秋白、张太雷、陈潭秋、谭平山、向警予、王荷波、何孟雄、邓培、徐梅坤、罗章龙、项英、孙云鹏、林育南、王仲一、于树德、金佛庄、刘仁静、阮啸山、刘尔松、陈为人、王用章、王俊、冯菊坡、朱少连等30余人。其中有表决权的代表19人。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出席了会议。陈独秀主持了会议并代表上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二七”惨案的经验教训,肯定了“二七”大罢工的伟大意义和影响,同时也指出了这次罢工的缺点。大会讨论了农民问题,毛泽东发表了重要意见。他强调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党不应只看见处于广州一隅的国民党,而应重视全国广大的农民;任何革命,农民问题都是很重要的。国民党在广东有基础,无非有些农民组成的军队,如果我们党也注重农民运动,把农民发动起来,也不难形成像广东这样的局面。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关于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共产国际1923年1月作出《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关系问题的决议》,中共三大正确估计了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进行改组的可能性,决定共产党以个人身分加入国民党,以这种形式实现国共合作。这是孙中山和国民党当时所能接受的国共合作的唯一形式。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8个决议案:《关于第三国际第四次大会决议案》、《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党员入政界的决议案》、《劳动运动决议案》、《农民问题决议案》、《妇女问题决议案》、《青年运动决议案》。
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9人: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毛泽东、王荷波、朱少连、谭平山、项英、罗章龙;候补中央执行委员5人:邓中夏、徐梅坤、邓培、李汉俊、张连光。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常务机构是中央局,由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1923年9月以后王荷波接替谭平山入中央局)5人组成。陈独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毛泽东任秘书,罗章龙任会计(1923年9月以后改任秘书)。中央局下设组织、宣传、妇女各部门,毛泽东负责组织,蔡和森、罗章龙、瞿秋白负责宣传,向警予负责妇女。
中共三大的中心任务,是确定同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的策略,并规定党在统一战线中的任务。大会正确分析了国际和国内的形势,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战斗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国民革命;党的中心工作是致力国民革命运动,规定了国民革命的具体要求。决定以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同国民党合作,强调共产党应保持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的独立性。当然,中共三大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国民党的力量估计偏高,把国民党当作国民革命的领导力量。第二,对工人阶级的力量估计不足。第三,没有重视农民问题。第四,在批判和克服张国焘的“左”倾错误的同时,忽视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以至对后来的实际工作造成损失。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建立,作了思想上理论上策略上的准备。经过半年时间,国民党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和帮助下,于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正式形成。